我知道我帮不上他,可能还会搞砸事情。
只是世界上可能没有比李鸣玉更爱我的人了,他朝我走了几百几千步,就算我愚笨普通,也想朝他走几步。
“好了……”李鸣玉见不得我要哭不哭的样子,败下阵来,“那有什么进度我都会和你说,好吗?”
我红着眼睛抬头,伸了左手的小拇指,固执地说:“那你拉勾,别骗我。”
李鸣玉摇摇头:“我手上有药粉。”
小拇指僵在那里,我失落地刚想抽回手,却看见李鸣玉低下头,亲了下小拇指:“等回去洗了手,再跟你拉勾。”
他的嘴唇干燥,痒痒的。明明是很轻佻的动作,但又让人觉得郑重。
我紧张地看了眼四周,确定没有人看到才放心。心里酸涩地胀,耳朵也发烫,我扭头就走:“好吧,那快点回医院了。”
警局离医院不远,我们是走回去的。
“你有没有碰过那些药?”我突然想起来。
李鸣玉笑起来:“我看起来像吗?放心,章群需要我出去给他‘撑面子’,不可能让我出事的。”
我松了口气。
李鸣玉还是和小时候一样,方向感特别差,全靠我在前面引着路。人多的时候他不动声色地拉住了我的衣角,很轻,还当我没有发觉。
小时候我总不让他拽着我,故意走很快。我那时候长得比他快,他小短腿,跑得一身汗才能追得上我。
现在人群熙攘,我不动声色地放慢了些脚步。
挤散就不好了,我想,还是得等等的。
整天在医院里也无事可做,为数不多的运动量就是去楼下的小花园里散步,坐秋千晒太阳。再加上几乎不间断的大骨汤,我没消瘦,反倒是胖了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