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家,周梧桐把身上的衣服脱了兴冲冲的去找了他小叔。
以黑色为主色调的书房里面灯光明亮,紫檀木做的茶桌后面坐着一个穿着黑色短袖的青年,青年带着银色边框的眼睛静静地坐在那里,骨节分明的手上拿着一本书,整个人像是一尊玉雕的雕像。
手上带着一根细细的红绳,挂在他如玉的手腕上甚是显眼。
听到周梧桐的动静,青年抬起眼,丹凤眼下一个泪痣点缀,他整个人就像是穿越而来的贵公子,一身气度不似凡人。
周梧桐看着他小叔的样子傻笑了一声凑了过去,男人摘下眼镜揉了揉额头,声音如清泉一般问道:“周梧桐,下次记得敲门。”
周梧桐嘿嘿两下糊弄了过去之后看着男人问道:“小叔,我有点事想问你,你说...人真的能听懂动物的话么?”
青年眸光一闪,他看着周梧桐淡淡的说道:“这个世界上无奇不有,未必没有奇人异士,有本书上就有写,秦国第四代国君秦仲就懂百鸟之语,有些动物的智商和人类也未必相差多少,有些人天生思维敏捷,共情感强,所以有的人确实能读懂动物的意思。”
周梧桐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,他笑眯眯的说:“我今天就碰到一个,我们局里面的警长对上他之后又乖又娇,跟之前那个天老大它老二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。”
男人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,他抬眼看了眼门口,意思很明显,别打扰他。
周梧桐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,立马乖乖的站起身走了出去,他小叔是他家爷爷奶奶的老来子,年级跟他差不多,但是,跟他比起来,周梧桐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小渣渣,毕竟小叔是真的很厉害,只要他想做的,都能做到最好,所以他碰到路行周之后第一时间就来找小叔了。
路行周他们坐在车上,路祁译心累到不行,他转头看了眼一脸乖巧的抱着吊兰的路行周说:“你最好给我个合理的理由。”
刚刚要走的时候,小吊兰非要跟他回家,理由也很简单,这群糙汉子不经常给他换水,每次都要他快噶了才记得给他抢救,所以他想要跟路行周回家,他可是植物界的包打听,只要路行周带他走,路行周就有吃不完的瓜!
看着吊兰,路行周是真的心动了,所以在要走之前,他拉了拉大哥的衣角指着吊兰让大哥把吊兰给买下来。
路祁译记得清清楚楚,当时那些人听到他要买吊兰的时候看他的眼神都老奇怪的,后来还是他想出来警局的吊兰带着正气,他想要压压惊才买下来。
路行周嘿嘿一笑看着他大哥软声说:“大哥最好了~我就是喜欢这个吊兰...看着喜欢。”
路祁译看了路行周一眼,伸手揉了揉他的头说:“算了,不跟你计较,小六,生日快乐,本来还想给你准备个车的,现在,车没了,吊兰就是你的礼物!”
路行周愣住了,他看了看怀里的吊兰,又看了看大哥,他没想到他大哥竟然记得他的生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