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蛋几乎是毫不犹豫,嘴里咒骂着,然后一枪毙命,射死了特种兵之后,又上来狂踩了几脚,这才不忿的扔掉了手枪。
刚才那一枪真的吓坏他了,本来还想着露露脸,在这群乌合之众面前表现一番,却被钱东路给打怕了。
“我要杀了那个混蛋,你们现在就去,找到他,杀了他。”
混蛋咆哮着,叫嚣着,命令着,那些不敢违逆他的旨意,全都朝着钱东路射来子弹的方向搜寻而去。
此时在混蛋身旁的只有几名贴身的保镖了,林松预感到机会来了。
“你干什么,还不快点执行任务。”
那个家伙命令林松立刻跟着一起去,不过这一次林松并没有动,而是趁着那厮不注意,一把锋利的匕首,隐藏在长袍地下,直接穿透了长袍,插进了他的心脏部位。
因为心脏被直接穿透了,所以那厮连闷哼的机会都没有,直接脑袋一歪就死透了。
为了保险起见,林松的另一只手,死死地堵住了他的嘴巴,生怕这家伙临死还要喊一句。
现在这个混蛋躲藏在射击的死角,钱东路根本就没有方法找到他,所以混蛋又变的张狂起来。
看到林松弯着腰,拖着一个尸体,也不由得怀疑起来。
几个贴身保镖如临大敌,全都拔出了枪,朝着林松这边靠过来。
林松知道他们对自己的身份引起了怀疑,慢慢的将死尸放到,装出了痛苦的样子,身子一起一伏的,看上去跟痛哭没什么区别。
这足以迷惑那些人了,其中一个保镖放心的走了过来,一拍林松的肩膀,想要让快点滚蛋,可是林松却回敬了他一刀。
匕首几乎穿透了他整个身体,刀尖从后心直接扎了出来。
敌人看到这个场景,立刻火力全开,这个保镖顿时变成了林松的肉盾,当然也被他们自己人打成了肉筛子。
几十枚弹丸眨眼间就嵌入保镖肥厚的身体内,林松侥幸躲过一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