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痴姑娘认真的念出覆水帖,这幅帖子他每日写千遍,早已在脑海根深蒂固,铭刻于心。
宁缺一脸怪异的盯着书痴莫山山,十二师兄的覆水帖,为什要叫他来写,写这幅帖子的人,不就在隔壁帐篷内吗?
嗯,貌似霍湫不准他叫十二师兄,反而要叫霍教习,连霍湫两个字都不提及,看来书痴姑娘还不知道霍湫的身份。
人家小姑娘那么喜欢你,你个大魔头对他不好也就算了,怎么忍心看着这么漂亮的小姑娘,每日临摹你的覆水帖。
“你在临摹十二师兄的覆水帖。”
“可惜只得其形,不得其意,没有灵魂的字,写不出覆水帖的感觉。”
“等书痴姑娘成为神符师,应该就能写出覆水帖的几分韵味。”
宁缺看着书桌旁边,一张张覆水帖临摹本,如果不是知道书痴姑娘喜欢字,他甚至以为这位书痴姑娘,是个忧国忧民的人。
“十四先生,写字。”
书痴姑娘没有辩驳,她临摹出的覆水帖平平无奇,没有丝毫亮点,她不能用最简单的字,写出返璞归真的蕴理。
“我只能写我的字,我也临摹不出十二师兄的字。”
宁缺不是没有尝试过,在御书房的时候,唐王陛下也让他写了不少字,其中不乏霍湫的覆水帖,终究临摹出来四不像。
提笔蘸墨,下笔龙飞凤舞,字字力透纸背,苍劲有力,与书痴姑娘临摹的字相比,尽显大家风范。
书痴姑娘临摹的字,比较像初学者,这就是霍湫所写字的魅力,乍眼一看像初学者,仔细观摩老道精通,细细品味则已经捧上神坛。
宁缺不去临摹霍湫的字,就是知道临摹出来肯定辣眼睛,颜瑟大师倒能临摹出几分韵味,他才不惑境界,肯定是写不出来的。
“我也喜欢十四先生的字。”
书痴姑娘有些欣喜,即便没有亲眼所见覆水帖,至少看过十四先生的覆水帖,也算得偿所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