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情文字馆>竞技网游>坏女人 > Chapter 12
    又一个星期过去,邮轮终于抵达航线的终点,美国纽约。

    多莉和辛西娅虽然分手了,却仍然同吃同住,形影不离。清晨时分,伊万诺夫还看见她们在餐桌旁互相扣长筒袜的吊袜带,然后亲吻彼此的嘴唇,那种黏腻的热乎劲儿就像是长了两颗头颅的雌蛇。

    伊万诺夫不明白多莉和辛西娅的友谊为什么能这么持久,不是说女人和女人之间几乎没有真正的友谊吗?她们只会嫉妒、谩骂、仇恨彼此。还记得邮轮没有靠岸时,有两个女人在公共甲板打了起来。公共甲板不像私人甲板那样隐秘、安静,到处都是人,人声喧阗。男人们站在高处,一边卷烟,一边对着灰蓝色的大海高谈阔论,仿佛海洋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;女人们则要么在遛小狗,要么在安抚啼哭的小儿。一对夫妻正在甲板栏杆附近吵架,原因是还没到美国,丈夫就把一家的存款赌光了,接下来他们只能去美国喝西北风。丈夫垂着脑袋,一开始还能忍受妻子不堪入耳的谩骂,但因为后来周围人越来越多,他感到颜面尽失,忍不住一巴掌扇到妻子的脸上。妻子被打得哑口无言,耳朵嗡嗡作响。

    这些场面都没有那两个打架的女人有趣。伊万诺夫站在高处,围观了整场好戏。那两个女人年纪都不小了,出身也不好——虽然她们都穿得相当体面,黑绸裙子,褐色丝袜,头上还斜戴着一顶小小的圆帽,头发也梳得光灿灿的,但伊万诺夫是一个品鉴女人的好手,他能从女人的气色和神态,读出她们的贫富状态。这两个女人显然不怎么富裕,不仅褐色丝袜抽丝了,衣领上的雨燕胸针也掉了一颗明亮的莱茵石;耳环和项链一看就是漆成金色的铝制品,衔接处有很明显的焊接痕迹。总而言之,这两个女人绝不可能是上流社会的阔太太,是显而易见的穷苦女子。

    她们打架的理由是其中一个女人抢了另一个女人的丈夫。这个说法也很有趣,仿佛那个丈夫没有力量,也没有意识般,比小孩子还要柔弱,任何一个妇人都能拐走。但她们都觉得这个说法没什么问题。她们怒气冲冲地瞪视着对方,互相辱骂,互相扯头发,只为争论一件事——究竟谁是荡/妇。

    高个子女人骂胖女人是荡/妇,因为她有两片放/荡的嘴唇,身形丰满,还有一对透着欲念的酒窝。她留不住丈夫,绝对是因为她有过不少男人,所以,不能怪她的丈夫是个花心的货色,要怪就怪她自己太放/荡啦。

    胖女人气得浑身发抖(伊万诺夫十分怡然地看见她的胸部因气愤而颠颠耸耸)。她恶狠狠地瞪着高个子女人,也利用毕生所学,给高个子看了个面相。高个子的腿是那么长,简直长得诡异,而大多数女人都没有这么长的腿,所以,她的腿这么长,一定是带着不可告人的性意图。怪不得高个子要抢走她的丈夫,她肯定寂寞很久了,实在找不到人满足自己,才做出这么卑贱、下作的事情。

    至此,争吵结束,两人开始肉搏。

    那画面滑稽可笑得简直能驱散一切不美妙的心情,伊万诺夫看得津津有味,希望她们能打得更激烈一些,最好能把彼此的衣服都撕扯开,让周围的男同胞大饱眼福。而且,他也挺馋胖女人身上的肉,虽然她那两片厚嘴唇着实不太美观,但他喜欢她那丰满的髋骨和健壮的大腿,宽松的黑绸裙子根本无法现出她身材的曼妙之处,她应该穿紧身裙,越紧越好,布料最好紧紧地绷在雪白光滑的皮肉上。他就不信,她打扮成这样,她的丈夫还喜欢那个干瘪的高个子。

    这两个女人的搏斗非常持久,打到最后,她们的头发都蓬乱了,脸庞、脖颈布满了抓痕,胳膊也现出一道道肿胀的青紫,不过,她们始终没有撕烂对方的衣服,这让伊万诺夫失望极了。但能看到这样精彩的画面,他已经相当满意了。他和大多数男人一样,虽然表面上认为女人之间的争斗庸俗且无趣,实际上却会因为这种争斗而雄风大振。

    试想,一个贫穷、平庸、毫无特色的男人,都会被两个妇人争来争去,那像他这样富裕、俊美、才华横溢的男人,岂不是看她们一眼,都会让她们浑身发软,瘫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这个意外让伊万诺夫回味了很久,也就是在那时,他认定女人和女人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。多莉和辛西娅的分手,使他对这一观点更加坚定。谁知,她们尽管分手了,却仍然像情人那样相处,如同两只小巧柔软、相依为命的纯种母猫,依偎在一起,互相舔舐;当她们亲密地相拥在一块儿时,几乎分不清流瀑般的金发下,圆润的臀部和修长的大腿分别属于谁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怎么可能有不互相妒忌的女人,就像婊/子和处子绝不可能和睦相处一样。

    伊万诺夫一直在等多莉和辛西娅闹翻脸,但命运是如此难以捉摸,谁能想到,最先露出丑态的,竟是他自己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艳阳日,他起了个大早,想写点儿文章,投给杂志社,谁知酝酿了半天,都没能被缪斯眷顾。伊万诺夫不由有些恐惧,因为这种状态已经持续很久了,简直像失去了写作的才能一般。

    有没有可能是太久没和女子寻欢作乐的原因?毕竟很多天才的灵感都来自于女人,梅/毒甚至一度被称为“天才病”,莫扎特更是狂热地崇拜梅/毒,绞尽脑汁地想要患上梅毒。伊万诺夫也不例外,除了没有崇拜性/病的怪癖。

    他喜欢写女人,擅长写女人,因为女人总是能给他带去好处——死去的妻子给他带去了惊人的财富,文字里的女人则给他带去了文坛显著的地位。最奇妙的是,他写进诗里的每一个女人,都能被好心人解读出各式各样的深奥含义,即使有的只是他随手记录的街边野鸡。他最著名的一首诗叫《爱情》,写的是他对一个柏林美女爱而不得的故事。他还记得那个美女的裙摆上艳丽浪漫的黑玫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