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话一出,在场之人均面露诧色。

    感受到一道道射向自己的窥探、冷漠或恶意的视线,庄宁把头低下去,眼睛瞪向地面。

    那个叫阿宋的人尴尬笑笑:“他是男生,但一直喜欢穿女装的,今天喊他过来就是唱歌嘛,没想起说这事。”

    董泽俞钳住庄宁肩膀,把他生硬转个方向,扳到白津遥面前,当着众人的面撩起庄宁上衣,将他垫着厚海绵的胸罩粗暴拽出来,随手扔到墙角。

    他拍拍庄宁屁股:“爬过去,把胸罩叼回来,事情就算了。”

    庄宁蜷起身子,气息静静的。

    来之前他就听阿宋说,董泽俞家世很硬,从小被惯坏,喜怒无常,不爽了能把人往死里整。阿宋叮嘱他待在旁边乖乖唱歌,千万别多事得罪董泽俞。庄宁十六岁就离开家,一个人在外漂泊大半年,被人呼来喝去,更早地学会了人情世故。让他学一条狗爬过去叼自己的胸罩,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。

    可是眼下,那人也在包厢里。

    见庄宁半天不动,董泽俞弯下腰,一把拽住他的长发,迫使他面庞扬起:“怎么不爬?不愿意让小遥看到?”

    “董少,庄宁年纪还小,没分寸,”阿宋小心赔笑,“没必要跟他一般见识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替他出头?”董泽俞阴沉说,“那你爬过去给他把胸罩叼回来。”

    阿宋不吱声了。

    庄宁脸色发白,眼眶里泛起细细的血丝。他双手撑住地面,颤抖着耸起背,改成四肢着地的姿势——这幅样子,真惶惶如一条垃圾堆里的狗。

    包厢里鸦雀无声,众人的目光箭簇一般打在庄宁身上。庄宁跪在地上,僵硬地往墙角爬,被董泽俞撕破的衣服伴随爬行的动作,布料往下滑落,露出一片瘦削苍白的背脊。

    “够了。”这时一个声音响起,散发体温余热的衣服轻轻覆盖庄宁后背。庄宁怔了怔,感到被微凉的指尖碰触皮肤。那人在他脖颈后方很轻地拍了拍,示意他起来。

    庄宁低下头,一言不发站起身,肩膀紧挨对方,莫名带几分依赖意味。

    白津遥被庄宁倚着,也没挪开身体,站在他旁边说:“我刚才没说,我跟他算是认识,我经常去他打工的咖啡店,一直以为他是女孩,没想到竟是男孩。他大概觉得在这个场合碰到我尴尬,才会多看我几眼。泽俞,大家出来玩,没必要闹得这么不痛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