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情文字馆>灵异科幻>我为祖国做状元[快穿] > 指尖精灵2 灵蚕丝……
    招娣很勤快,项默不能走,她又去给挑了两担水回来续在水缸里,这会儿不是农时,家里的的活儿应该不多,她一天都在这边陪着项默,中午帮着项默把饭做好又回隔壁去做她自家的饭,过午才又拿着纳鞋底的工具过来,一边纳鞋底,一边儿跟项默闲聊。

    一天聊下来,项默就对邻居家的大概情况有了了解。

    冯叔出山去南方打工了,还没到四十岁正是有力气能干活的时候。家里就是冯婶子带着四个闺女在家。一共五个闺女,老大才十四,就缀学出门打工了。她这年纪,外面城里没人敢用她,家里也不放心她出去,就在县城一个远房亲戚家开的小饭馆里当服务员。不挣工资,就管吃住,能把她自己喂饱了就行。人家亲戚不可能一分不给,招娣说,亲戚家每个月给二百块钱生活费的,她姐都没花,攒着等过年给妹妹们买新衣服穿呢。

    招娣看着十来岁,实际十二了。就是长得瘦小,看着年纪小。她是家里二姐,在家里帮着冯婶子干些家务。他们家在山上开了七亩地,种玉米,冯婶子一个人就能种,农闲时候,娘俩还进山采蘑菇里菜回来晒干,冯叔回来过年走的时候都一并带走,也能换钱。

    家里还有三个小妹妹,一个十岁,一个七岁,一个三岁的。老三老四都上学了,每天跟村子里的孩子一起去镇上上学,起早贪黑,一天要走三十里的山路。老五还没上学,就是招娣看着。

    越是穷的地方,老百姓越是爱生孩子,这话是真没错。冯叔又是个想儿子想疯了的,非得要儿子,就一直生,一直生。生了五个闺女,还不死心,是冯婶子拿刀架在脖子上,说了,再生她就死。这才死了心,老五生下来没满月,就出去打工挣钱了。冯叔想要儿子,还真没有像里写的那种为了儿子能卖闺女的人,他对闺女也好,特别是俩大的,疼得眼珠子似的。出去打工,也是想挣钱供闺女们读书逃出这穷山沟沟。他就是觉着没儿子,没有后,心里过不去那个坎儿。

    听听闺女们的名字就知道。老大是闺女,那是头一个孩子掌心娇,名字就叫冯娇。到了老二,就是招娣了。老三叫带娣,老四叫来娣,老五叫如男。

    山里也有计划生育,可这地方,家家穷着就是饿不死而已,罚啥?能罚到啥?这地方的人,又躲在这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,就没怎么经过外面的动荡,人情很纯朴,又都是乡里乡亲的,天高皇帝远,进出不方便,上面查得不严,自家管得就宽松,哪家都有两三个孩子,基本都不怎么管的。要不冯家也生不出这五个千金来。

    村里原来还有六十七户人家,走的走,搬的搬,现在就剩下四十多户了,情况都差不多,孩子大了的,成年就出去打工了。小的,将就着能供起的,就念,供不起的,就回家帮着干活儿。

    每家里两亩到十几亩地不等,都是自己在山上找地方开的。这大山里,全是树,遮阳,不是什么地方都能种庄稼的,种了也活不成。得找有阳光的地方。招娣家的田就离村子十多里地远,那片儿山坡上十来户都开了地。周边树少,阳光好。玉米能活。

    项默问招娣,平时家里吃饭都吃什么。招娣说就是玉米饼子,加个山野菜,现在日子好过了,她大姐隔上一两个月回家来,能带回来一些米面,过年过节能吃饺子大米饭了。

    还有,山里是不缺肉吃的。也不缺油。夏天里菜满山满谷的,家家都养猪,冬天杀了炼的油,一年都吃不完。平时想吃肉,半大孩子都是套野鸡野兔的高手,进山没有空手回来的,馋了就去弄上些野味回来,家里大人就给做了吃。

    好吃好喝的都很丰盛,农家自酿的野果子酒酸酸甜甜的也好喝。就是送不出去换不来钱!小钱不顶事儿,大钱挣不来。

    把项默听得,心里酸溜溜的。

    “这个怎么弄的呀?我帮你一起弄吧?”在炕上坐着养伤,没别的事情做,项默就问招娣,她那个鞋底怎么弄的,想要帮忙。这个她是真不会,这工艺太古老了,很少有人还自己做鞋穿的。

    “这个你可做不了,使不对劲儿要扎手的。姐要不你帮我挑丝线吧?”招娣儿可不敢拿纳鞋底那么有技术含量的活儿给城里大小姐干,就想了个轻省的活给项默。

    “挑啥丝线?”